“「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企业环境法律风险防范论坛”5月8日在京举行。此次论坛由保利威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壹号总部共同举办,论坛主旨为“从环境法律角度出发,助力企业在‘双碳’背景下实现绿色发展”。此次论坛由保利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馨泽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珂,资深环境法律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总法律顾问王文勇,资深环境法律师、北京市保利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绳欣辉应邀出席论坛并做主旨发言。近40名来自各公司企业的嘉宾参会,共探企业绿色发展之路。
刘馨泽在致辞中说,在目前的国际和国内大背景下,我国亟需加强气候变化相关的司法能动性,进一步加强对碳排放的规制已经成为趋势。因此,国内企业和相关主体须进一步明确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内、国际相关法规。他进一步指出,由于国际社会各国在环境保护合作和对接上具有一定保留,而立法则需依赖一定程度的科学的确定性,在国内气候变化、环境保护问题立法层面短期内尚不完备的情况下,我国亟需相关组织对环境保护问题作出积极探索,以鼓励和推进我国尽快达到双达标。同时,还应多发挥环境问题地方立法的作用。此外,碳为主的能源结构决定了我国是碳排放大国,未来极有可能将推进全产业覆盖的碳减排机制,因此,国内诸多行业应注意关注双达标、环境合规、碳排放、碳交易等相关问题。
周珂在发言中就环境司法宏观层面,从环境法治进程到环境司法涉及到的各个行业领域和环境司法底层逻辑进行了深入解析。他提出,中国文明形态转型的经济基础就是绿色发展,绿色经济就是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降低能耗和物耗,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相协调。而在绿色发展、绿色经济提出以后,中国紧跟着出现绿色司法概念,覆盖节能环保产业、排污权交易、碳汇交易、绿色金融、生态补偿等众多领域。
2020年9月1日,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实施。修订后的固废法法律责任一章从过去的21条增加到现在的23条,增加了处罚种类,提高了罚款额度,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围绕新修订的固废法,绳欣辉分析了企业固废处置典型案例后强调指出,相关企业应从产生、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环节,在分清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上、固废处理服务企业资质等诸多细节上做好把控。
王文勇对「碳达峰、碳中和」概念、双碳法律规定以及对企业实际影响进行了解读,并结合案例为企业提出实质性的建议。他认为,“碳中和”以企业为载体,已经开始涉及到经济、管理、社会生活各方面。在未来,污染治理仍然是重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保护力度还会相应加大,企业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加强预防、有序应对。
截止至2020年10月,世界197个国家中,已有126个提出了本世纪碳中和目标。中国将于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也已经被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会上,与会人员就企业环境法律风险防范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共识,并就双碳背景下企业该如何绿色发展展开交流。
在本次论坛上,碳达峰、碳中和法律研究中心正式成立。该中心汇集了法学专家、环境专家团队以及国家产业、环境领域相关专家,将为国内相关企业和公民提供在环境保护法律层面的相关法律支持。据介绍, 目前我国相关碳排放核准、验证机制正处于论证阶段。未来,该中心将共同研讨、推进碳交易机制健全,为我国企业和相关主体提供具有深度和专业性的法律意见,协助企业达到双达标目标、在经营生产中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制度,助力我国尽快完成2030年和2060年的“双碳目标”,在国际社会展现大国在环境领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