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17时40分,江门大道辅道附近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被货车卷入车底,造成一名13岁女孩不幸身亡。
当天,卢某(湖北潜江人,34岁)驾驶电动车接送其13岁的女儿李某放学,俩人全程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从新会都会工业区行至江门大道辅道处时,卢某贪图方便,穿过车流驶出路口,直接行至正在等候通行的平板大货车(号牌为W·W21**)车头前。因视觉盲区,大货车驾驶员未能看到车头前的电动车,径直开启大货车碾压过去。电动车被卷进大货车车底,当场造成卢某受伤、其13岁女儿死亡。
经交警认定,电动车违反国家交通法规,并驶入货车盲区,负事故主要责任。货车在车辆通行时未及时发现,起步前对周围情况观察不细,掌握不清,也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
目前,肇事货车和驾驶员已被新会交警控制,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会交警提醒,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切勿为争一时之快,图一时之方便,置国家的交通法规于不顾。同时,大货车驾驶员要注意观察四周路况,特别是视线死角,要留心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