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为保证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决定自2020年5月19日零时至2020年5月30日24时,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经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备案后(备案方式:登录>>北京市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联合备案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