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及省级奖补资金安排,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对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政策进行调整。
根据聊城市交通运输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政策的通知》,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政策调整如下。
补贴时间
将淘汰补贴政策截止时间由2020年10月31日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此后淘汰的车辆不再享受补贴。
补贴资金
将补贴标准由0.32万元至1.6万元提高到0.64万元至3.2万元。本着早淘汰、多补贴的原则,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淘汰的车辆按补贴标准的100%享受补贴,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淘汰的车辆按补贴标准的90%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