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了我国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十四五”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行动纲领。落实好《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将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迈出新步伐。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刘涛在《光明日报》刊文指出,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认识和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在《人民日报》也刊文指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和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培育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内在要求。
当前,我国国内市场规模已位居世界前茅,商品市场规模优势明显,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但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比较突出,市场竞争不充分,要素市场发展滞后,市场运行效率不高,监管方式有待创新,必须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竞争、深化分工、提升效率、完善监管,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的转变。
具体到我国客车市场体系,当前同样仍然存在着制度规则不够统一、要素资源流动不畅、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着客车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在代表未来发展趋势的新能源客车市场,由于利益驱使和市场壁垒等原因,部分地方在车辆招标采购中唯本地企业优先,甚至一度出现了“劣胜优汰”的怪象,对新能源客车发展带来消极影响。有客车企业代表曾经很无奈地表示:“一些招标基本都是‘萝卜式招标’,提前都内定好了当地企业,根本不是靠实力和质量制胜,我们只是陪跑者。”而投标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精力以及财力,但到头来却得不偿失,久而久之,一些优秀的客车制造企业只能选择放弃部分区域市场,对整个行业健康生态的构建极为不利,也对“交通强国”“汽车强国”“质量强国”等建设形成了阻碍。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令人振奋的是,此次发布的《意见》在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方面,提出了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等方面的举措,强调要及时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对新出台的政策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等。特别是《意见》在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做法方面,提出不得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等,具有明确的指向和现实针对性,有助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重要意义。
刘涛强调,《意见》立破并举,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制度建设,特别是在“破”的方面,突出“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提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外地企业等各类优惠政策等,将形成对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雄厚支撑。
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执行副院长董煜在《经济日报》也刊文指出,落实《意见》,要打破显性的壁垒,更要打破隐性的壁垒,要认真领会“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的要求,主动清理各种壁垒,特别是要破除思想上的壁垒,把新发展理念真正落实到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去,以点上的改革破局为大局的稳定保驾护航。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各地、各级政府统一“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废除市场准入。令人欣喜的是,为建立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日前,部分省市已行动起来,比如湖北省已率先亮剑,聚焦交通运输、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于3-10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打响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第一枪”。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地方响应。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意见》的强化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将加速形成。而在政策引导和赋能之下,客车市场的一些“怪象”“乱象”也将迎刃而解,最终将推进我国从市场大国向市场强国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