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0年全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新闻发布会。德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齐永军,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刘国栋,市公安局车管所综合业务科指导科科长孙效为,德州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逯泽生,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张梁通报德州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整体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为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德州市空气环境质量,2020至2021年全市计划淘汰现有国三营运柴油货车13890辆,其中2020年淘汰70%,2021年淘汰剩余部分。
其中,对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的国三标准重型载货营运汽车按照生产年限不同给以1.6—4万元补贴,中型载货营运汽车0.8—1.92万元补贴,微型载货营运汽车0.5—1.2万元补贴。2021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提前报废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按2020年相应标准的80%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40%,县级财政承担60%。
据悉,2020年6月30日上级财政已采取直达基层、直惠民生的方式下达德州市奖补资金1500万元,7月2日,德州市级财政已将资金全部预拨至县市区。为加大国三营运柴油货车的回收拆解力度,执行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回收价格800元/吨。
两家车辆回收企业分别是山东省永峰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德州龙马汽车设备更新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另外,德州市金控集团通过融资担保方式提供新车购置的车辆首付款担保、车辆余款担保等相关金融服务方案。
德州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指南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德州市柴油货车污染形势日益严峻,对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逐渐加重,人民群众对于改善空气质量、拥有更多蓝天期盼尤为迫切。加快推进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对减低德州市大气污染排放总量,促进德州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切实增强州城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补贴实施时间和标准
(一)补贴范围。凡在德州市注册登记的国三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且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自2019年1月1日(含)后转移至德州市的
2.距强制报废日期不足1年(含1年)或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
3.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
4.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5.车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6.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
7.车辆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
8.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二)补贴实施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进行报废国三营运柴油货车的审验工作,按初次登记时间分别给予数额不等的资金补贴。
(三)补贴标准。拟对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的国三标准重型载货营运汽车按照生产年限不同给以1.6-4万元补贴,中型载货营运汽车0.8-1.92万元补贴,微型载货营运汽车0.5-1.2万元补贴。2021年1月1日—9月30日期间提前报废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按2020年相应标准的80%进行补贴。
三、车辆报废回收办理
车主(单位)在交售报废汽车时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行驶证原件;
2.登记证书原件;
3.车辆整车及号牌(证件及号牌丢失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丢失证明);
4.车主(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5.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德州市车管所统一格式的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7.与单位同名的银行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四、回收车辆价款
依据报废车辆整车完整程度、车辆型号、使用年限以及报废车辆本身的钢铁含量,参照当地废钢市场的收购价格,考虑合理的拆解、税收等费用计价,回收车辆价格定为800元/吨。
五、异地车辆拆解
由于车辆常年在外地经营,车辆无法回德州本地进行拆解。
车辆也可在驻地进行拆解,必须到驻地有拆解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拆解,待拆解完毕后,回收公司给车主出具拆解证明,回收公司或本人拿着拆解证明到驻地车辆管理所登记换解体证明,待本地车辆管理所将信息上传德州车辆管理所,车主本人拿车辆拆解证明到德州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证明。
六、补贴申领办理
(一)车辆报废和注销。列入补贴范围内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车主将报废车辆交售给山东省永峰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进行报废拆解或到德州龙马汽车设备更新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进行报废拆解,5个工作日内,机动车所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该公司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补贴申请。车主(或委托代理人)根据补贴条件据实提交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申请,并将有关资料报送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联合办公窗口(以下简称联合办公窗口)审核,联合办公窗口设在辖区车管所。
申领补贴资金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2.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与车主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
4.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报废办理书面委托书原件、补贴申请办理书面委托书原件。
(三)资金核发。市、县两级政府都要组成由公安、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参加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领导机构,设立联合办公窗口,按职责审核相关信息。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联合办公窗口告知其理由;符合条件的,自审核通过之日起,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补贴资金转入车主提供的与其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
望广大运输企业和车主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近期,德州市将全面禁止国三营运柴油货车上路行驶。
车辆回收企业:1、山东省永峰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齐河县黄河经济开发区焦斌屯村首路东
0534-5759269
2、德州龙马汽车设备更新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德州市德城区二屯镇工业大街
0534-21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