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助力“减量控大”工作开展,有效的打击影响交通重点违法行为,确保道路畅通,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引起警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2020年3月,陈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宜宾市隆越路坡道下坡路段,在绕行道路上的行人过程中,车辆向左发生侧翻,车上装载的土石方倾倒出来压住对向侯某某停靠在道路外轻型普通货车,造成侯某某当场死亡。经查,事故发生的原因系陈某某驾驶的货车的机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在下坡急弯处未能有效制动导致车辆失控侧翻,最终酿成惨剧。
在此,四川公安交警提醒广大货车驾驶人:我省涉及货运车辆的事故中,驾驶机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导致的事故占较大比例,其中,制动力不足以及车辆侧后方防撞装置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甚至不安装防撞装置是最为突出的两个问题。希望广大驾驶人行车前要注意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行车安全。